各市場參與主體:
2024年7月15日為DS2407、SP2407、LJ2407、DJ2407、MZ2407、MP2407、AS2407商品合同的最后交易日,請各市場參與主體注意以下情況:
1. 最后交易日只可轉讓不可訂立,當天結算后商品下市進入交收環節。
2. DS2407、SP2407、LJ2407、DJ2407、MZ2407、MP2407、AS2407交收價格為最后八個交易日加權平均價。
3. DS2407、DJ2407、MZ2407、MP2407最小交收數量為30批,LJ2407、AS2407最小交收數量為100批,SP2407最小交收數量為300批。
4. 商品合同替代品進行交收的相關內容、交收標準及其他未盡事項請詳見:
(1)《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蒜訂單交易DS2407合同上市說明書》。
(2)《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蒜片訂單交易SP2407合同上市說明書》。
(3)《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辣椒訂單交易LJ2407合同上市說明書》。
(4)《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生姜訂單交易DJ2407合同上市說明書》。
(5)《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棉籽訂單交易MZ2407合同上市說明書》。
(6)《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棉粕訂單交易MP2407合同上市說明書》。
(7)《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硫酸銨訂單交易AS2407合同上市說明書》。
5. 包裝要求
(1)DS2407商品合同,賣方交易商必須采用行業內常規使用、統一標準重量、首次使用的白色透明亮袋或網袋,包裝袋無破損。
(2)SP2407商品合同,賣方交易商必須采用行業內常規使用、統一標準重量、首次使用的編織袋,編織袋內加塑料袋或者復合薄膜袋(包裝物重量不得超過550g),編織袋無破損。
(3)LJ2407商品合同,賣方交易商必須采用行業內常規使用、統一標準重量、首次使用的塑料編織袋,包裝袋無破損。
(4)DJ2407商品合同,賣方交易商必須采用行業內常規使用的首次使用的雙層瓦楞紙箱,紙箱內加塑料袋包裝,包裝箱無破損,包裝物計入總重量。
(5)MZ2407商品合同,賣方交易商必須采用行業內常規使用的車板散裝。
(6)MP2407商品合同,賣方交易商必須采用行業內常規使用的、統一標準凈重50kg、首次使用的塑料編織袋,包裝袋要求無破損。對包裝物的衛生要求為無毒害物質污染,無油污,無霉變,無嚴重的煤灰、石灰、鐵銹、泥土、水漬等污染。出現潮包、流包、真結塊、有異味等,不得入庫。
(7)AS2407商品合同,賣方交易商采用硫酸銨包裝方式為:散裝、噸包和50kg/包(噸包和50kg/包為初次使用的原廠正規包裝)。
6. 商品合同下市后,參與交收的交易商注意查看交收信息。
請各市場參與主體根據交收規則,做好交收準備。
特此通知。
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
